兰州银行:因到龄退休,李小林辞去总审计师、副行长等职务
時間:2023-01-19 13:00:48 來源:
天長新聞網
近年來,中國知征征求信托公司信托業務持續發展,銀保業務有關意業務形式不斷創新。監會見稿為厘清各類信托業務邊界和服務內涵,關于規范公司公開引導信托公司以規范方式發揮信托制度優勢,信托信托鞏固治理成果,分類豐富信托本源業務供給,事項銀保監會起草了《關于規范信托公司信托業務分類有關事項的求意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并于近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中國知征征求 《通知》強調信托公司受托人定位,銀保業務有關意根據各類信托服務的監會見稿實質,以信托目的關于規范公司公開、信托成立方式、信托信托信托財產管理內容為分類維度,分類將信托業務分為資產管理信托、事項資產服務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類,并在每一大類業務下細分信托業務子項,規范每項業務的定義、邊界、服務內容和禁止事項,明確分類工作的責任主體和工作要求。 《通知》是推動信托行業轉型發展的一項基礎性制度,對于促進行業回歸本源、實現持續健康發展具有積極作用。下一步,銀保監會將做好《通知》的公開征求意見工作,充分吸收合理意見建議,進一步完善《通知》。 中國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關于規范信托公司信托業務分類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答記者問 為厘清各類信托業務邊界和服務內涵,引導信托公司以規范方式發揮信托制度優勢,鞏固治理成果,豐富信托本源業務供給,銀保監會起草了《關于規范信托公司信托業務分類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出臺《通知》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來,信托公司信托業務持續發展,業務形式不斷創新。與此同時,現行信托業務分類體系已運行多年,與信托業務實踐已不完全適應,存在分類維度多元、業務邊界不清、角色定位沖突和服務內涵模糊等問題。為完善信托業務分類體系,銀保監會起草了《通知》,對信托業務進行重新分類并提出了相關監管要求,旨在促進各類信托業務規范發展,積極防控風險和鞏固亂象治理成果,引領信托業發揮信托制度優勢有效創新,豐富信托本源業務供給,擺脫傳統發展路徑依賴,加快轉型,為實現行業高質量發展奠定基礎。 二、《通知》起草的主要原則是什么? 答:一是回歸信托本源。強調信托公司從事各類信托業務應當立足受托人定位,確保信托目的合法合規,以受益人合法利益最大化為服務宗旨,履行勤勉盡責的受托責任。二是明確分類維度。立足各類信托服務實質的不同特點,以信托目的、信托成立方式、信托財產管理內容為分類維度,清晰定義各類信托業務職責邊界,避免相互交叉。三是引導差異發展。按照信托服務內容具體差異,對各類信托業務進一步向下細分,突出能夠發揮信托制度優勢的信托業務品種,引導信托公司差異化競爭。四是保持標準統一。資產管理信托業務對標資管新規,與國內同業保持監管標準統一;資產服務信托、公益/慈善信托等信托業務,與國際上同類受托服務保持服務內涵統一。五是嚴格合規管理。嚴防利用信托機制靈活性變相開展違規業務,強調在穿透基礎上按“實質重于形式”原則進行信托業務分類,有效防控風險。 三、《通知》的總體結構和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通知》共分為四部分。一是總體要求。明確《通知》的起草目的和原則。二是明確信托業務分類標準和具體要求。將信托業務分為資產管理信托、資產服務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類,并在每一大類業務下細分信托業務子項。三是落實信托公司主體責任。要求信托公司按照信托業務新分類要求,嚴格把握信托業務邊界,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和內控機制,定期排查,嚴肅問責,確保按新分類標準規范開展信托業務。四是強化監管引領。銀保監會將進一步完善各類具體業務監管規則和配套機制,指導派出機構對信托公司信托業務分類準確性和展業合規性實施持續監管。 四、《通知》關于信托業務的具體分類是什么? 答:《通知》將信托業務分為資產管理信托、資產服務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類25個業務品種,具體包括:一是資產管理信托。依據資管新規,按投資性質不同分為4個業務品種,包括固定收益類信托計劃、權益類信托計劃、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信托計劃和混合類信托計劃。二是資產服務信托。按照服務具體內容和特點分為財富管理服務信托、行政管理服務信托、資產證券化服務信托、風險處置服務信托、經監管部門認可的其他資產服務信托等5小類,共19個業務品種。三是公益/慈善信托。按照信托目的不同分為慈善信托和其他公益信托2個業務品種。 五、《通知》明確信托公司應當以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方式開展資產管理信托的主要考慮是什么? 答:《通知》未將單一資金信托納入資產管理信托范疇,主要因為所謂的單一資產管理信托實質是專戶理財,根據業務實質應當歸入資產服務信托中的財富管理信托,而不是資產管理信托。具體來看,資產管理信托的業務模式是信托公司發起設立資產管理產品,向合格投資者發行募資,按照產品設計管理運作,并按照產品期限到期清算。而財富管理信托的業務模式是信托公司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根據委托人需求為其量身定制專戶服務,并按其要求終止清算。具有專戶理財性質的信托業務符合財富管理信托特征,與資管業務的業務邏輯有明顯差異。 六、《通知》對于存量融資類信托有哪些監管要求? 答:為加強風險防控,促進信托公司回歸本源,《通知》明確堅持壓降影子銀行風險突出的融資類業務,信托公司按照前期既定工作要求繼續落實。同時,明確信托公司開展信托業務應當立足受托人定位,為受益人利益最大化服務,不得以信托業務形式開展為融資方服務的私募投行業務。銀保監會將修訂完善相關配套制度,明確具體監管要求,保障信托業務符合信托實質。 七、《通知》對資產服務信托有哪些監管要求?如何防范信托公司利用資產服務信托規避資管新規? 答:《通知》按照資產服務信托的實質,對照資管新規關于破剛兌、去通道、去嵌套等精神,完善資產服務信托的分類標準和監管要求,如:一是明確資產服務信托不得以任何形式保本保收益。二是明確資產服務信托不得為任何違法違規活動提供通道服務。三是明確資產服務信托不涉及募集資金。四是資管產品管理人作為委托人設立資產服務信托,信托公司僅限于向其提供行政管理服務,且不得與資管新規相沖突,以防多層嵌套、變相加杠桿、會計估值不符合資管新規要求等情形。五是信托公司開展資產服務信托,原則上不得發放貸款,也不得通過財產權信托受益權拆分轉讓等方式為委托人融資需求募集資金,避免服務信托變相成為不合規融資通道等等。 八、《通知》對存量信托業務整改有哪些安排? 答:為推動信托公司穩妥有序整改,確保平穩過渡,《通知》擬設置3年過渡期。信托公司應對各項存續業務全面梳理,制定計劃,有序整改。其中契約型私募基金業務按照嚴禁新增、存量自然到期方式有序清零。其他不符合分類要求的信托業務,單設待整改信托業務一類,根據過渡期安排有序實施整改。已納入資管新規過渡期結束后個案處理范圍的信托業務,應當納入待整改業務,并按照資管新規有關要求及前期已報送的整改計劃繼續整改。 附:中國銀保監會關于《關于規范信托公司信托業務分類有關事項的通知》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責任編輯:王婉瑩